交通安全告知书

2022-06-01 09:29

交通安全告知书

亲爱的学生家长、亲爱的同学们:

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校园交通安全工作,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特制定此告知书,望各位家长、同学认真学习、共同遵守。

1.同学们上放学、假期回家校及节假日出门,不准乘坐"三无”车俩、农用辆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;不乘坐超速、超员车辆,不乘坐报废

2.步行上下学的同学实行路队制,列路纵队能右行,有人行的路段走人行道。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自行上放学、16岁以下学生严骑电动车上放学。

3.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,做到不闯红灯、不在公路上边边看书,不追逐、嬉戏,玩滑板、轮滑运动,不翻越公路隔离设施植物隔离带,横穿道路须走人行横道,没有人行横遒的,要一停二三通过,不扒车、车、强行拦车,不在车辆临近时,突然横穿硬,不抛物击车。骑自行的学生做不双手撒把、不多人并骑、不攀扶机动车、不互相攀扶,不逆行骑车,不追逐嬉戏。乘车时不要将头、手、胳膊伸出窗外。

4.同学们要认真披受交通安会教育、学习交通法规,熟悉并遵守交通规则,自觉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;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老师的要求,劝导家长按时接送,到规定的区域停放车辆;运用学到的交通知识,指出家长的交通违章行为,劝说家长改不良的交通习惯。

5.家长同志们不要使用和租用拼装、报废车、无牌无证车等非载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来接送孩子上下学,同时教育孩子不乘坐不合格车辆。

6.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的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,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区城,按时接送孩子上放学,接到学生后尽快离开,避免造成交通拥堵

7.同学们和家长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,发现有酒后驾车、疲劳车,超载、超速,农用车、无牌无证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,积极向当地公安、交通部门举报使用危险车辆接送学生和超员等违法行为。

8.家长同志们要加强对孩子在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监管,防止因溜冰发生溺水事件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

2022年5月27日